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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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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发〔2018〕12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公用局、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陕政办发〔2018〕22号)要求,结合全省住建行业铁腕治霾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年度铁腕治霾工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


2018年,省住建行业铁腕治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省住建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为全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住建行业铁腕治霾、科学治霾水平,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全省住建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实现我省住建行业铁腕治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督促各地市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设工程验收中严格落实抄表到户规定,杜绝新增合表用户。同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全省城市智能电表改造工作,确保2018年11月15日完成改造任务,实现居民用电抄表到户,保障居民用户享受公平合理的电价政策。

(二)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2018年底各市、县(区)要完成40%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制定出台取消招投标资质机制。

(三)严格执行“禁土令”。严格执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有关“禁土令”的规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执行规定情况的检查。对巡查检查发现的执行规定不严格,违规进行涉土作业的项目,要严肃追究参建各方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

(四)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指导各市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到2018年底,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5%,其他城市达到80%,县城达到60%,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6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

(五)建设绿色交通体系。指导各地按照中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以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为重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低成本、高效率、低环境影响的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和支持绿色出行方式,建设完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促进城市绿色交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构建扬尘监管智慧平台。各市(区、县)要建立住建监管智慧平台,在建筑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住建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实现建筑工地空气质量数据、城市道路清扫、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提高住建行业铁腕治霾的精准度。

(二)强化扬尘治理责任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扬尘治理的责任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和道路清扫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保障经费物资投入,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

(三)严格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各级住建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严格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各方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将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纳入各级文明工地考核指标,对施工扬尘治理好的工程施工项目,在评选各级文明工地时优先推荐。

(四)加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凡发现的不合格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对工作不力、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对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省厅将在全省予以通报,并抄报当地政府。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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