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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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5-21 00:00 陕建协发[2013]37号 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地进陕企业联络处、单位会员、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文件,明确规定年龄不满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进行延续注册的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可继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文件特别要求,符合条件的临时建造师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继续教育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为满足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的需求,同时为各地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关于抓紧做好一级临时执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部署,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定于五月下旬在陕西省西安市组织举办全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示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且年龄截至2013年底未满60周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课时 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大纲》规定内容,共计60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全脱产形式,学员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陕西省各培训机构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成绩合格证明。 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尽快报名,填写附件并发至联系邮箱:sjxpx108@163.com。 联系单位: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地 址: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15层 联 系 人:孙 捷 联系电话:029-87200231 传 真:029-87209118 邮 箱:sjxpx108@163.com 附件:一级临时建造师培训报名表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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