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内容详情

副标题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二维码 184
发表时间:2013-02-27 00:00

陕建协发〔2013〕14号


各会员单位:

缴纳会费,是每一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它是维持协会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会员单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3年度会费收缴及副会长单位会费的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仍按2010年第五届理事会制定的《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二、经会长扩大会议研究,对副会长单位的会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由原每年10000元调整为每年20000元,同时取消收取重点咨询服务单位的咨询服务费,从2013年元月开始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请各协会、联合会、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协助督促会员单位缴纳会费。

四、按照章程,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请尚未缴纳2012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尽快补缴会费。

五、银行转帐按以下办理:

户 名: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帐 号:78550188000251252

转账后,请向协会联系索取发票。

六、依据《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

联系人: 胡 苗

电 话:(029)-87200233

传 真:(029)-87209118

地 址: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15层1512室

附 件: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费标准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3年2月26日


文章分类: 协会文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