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内容详情

副标题

关于申报2011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维码 190
发表时间:2011-01-19 00:00

陕建协发【2011】001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联络组)、外省来陕施工企业联络处,省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现将评选2011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时间:截止2011年3月30日;过期视为放弃。

(二)初审时间:2011年4月10日之前;

(三)工程现场复查时间暂定4月15日左右,4月底结束。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推荐工程应为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竣工验收并通过备案的房屋、市政和交通、电力、水利等符合“长安杯奖”评选范围的工程。

(二)申报的房建工程必须是包括装修在内全部竣工的工程,初装修的住宅工程和有甩项的公建工程不得申报,住宅工程入住率应达到60%以上,民用建筑工程应取得能效评测标识。

(三)未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房屋(市政)工程、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房建工程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不得申报省“长安杯奖”。

(四)各设区市、各行业“长安杯奖”推荐单位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严格把好推荐关。

(五)所申报的工程应由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现场复核签注意见,并经工程所在地建设(或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申报。

(六)申报资料请按照“评选暂行办法”笫十二条之规定装订整齐;申报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格式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申报表内容、质量情况介绍、工程质量照片刻录成光盘附申报资料内。

(七)凡申报“长安杯奖”工程的企业,所填写的申报表请在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网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网址:www.shaanxijzy.com);同时提供由总承包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审核且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单位工程质量评价一份(包括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资料,分别按有关表格内容进行查对,逐项作出评价)。如总承包施工企业遗漏了参建单位的,过期不补。

(八)总承包施工企业还要提交委托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评价情况;3)工程竣工验收情况;4)工程结构质量评价情况及结果;5)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情况及结果;6)民用建筑工程需要提供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情况。

(九)请各设区市、各部门在申报、推荐时间内,将经核查后同意推荐的工程申报资料,送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质量工作部。

(十)经建设厅同意,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工程,在申报评选“长安杯奖”项中给予加5分的奖励。并从二00九年起凡获得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对积极支持参与创优活动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符合要求的参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注:相关申报表格在协会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29—82333895   传真:029—82333897

联系人:吴钰良   韦宏毅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永松路100号玥宸假日酒店五楼502室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九日


文章分类: 协会文件长安杯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