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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0年度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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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14 00:00

陕建协发【2010】059号


各会员单位(联络组):

  在各会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会费收缴工作不断走向正规,促进了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借此谨向各会员单位表示感谢。8月12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现将收缴2010年度会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费标准:

  1、 团体会员:西安市20000元;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各12000元;安康、延安、榆林各10000元;铜川、商洛各5000元;杨凌1000元;

  2、副会长单位每年10000元;

  3、常务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属特级、一级总承包施工企业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理事所在的单位会员二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施工企业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其他单位会员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施工企业,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劳务施工企业1000元;

  4、个人会员每人每年为100元,理事会员每人每年为200元。

  二、银行转帐按以下办理:

  户   名:陕西省建筑业联合会

  开户行:农行西安市解放路支行南新街分理处

  帐   号:26-141001040000141

  电   话(传真):(029)-82333897

  三、收费时间:每年6月30日前

  四、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注)汇款名称仍为"陕西省建筑业联合会"。

  五、由于更换了协会名称,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相应变动,请各会员单位到陕西省建筑业协会领取新的会员证。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文章分类: 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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