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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工程建设行业培训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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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4-15 10:28

中施企协字〔2021〕26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打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培训专家队伍,提高工程建设行业教育培训水平,我会决定建立工程建设行业培训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习研究行业政策,为行业培训工作建言献策;

(三)参与相关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筹划,为企业培养人才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

(四)以讲师身份参与协会统一组织的培训(含线上、线下)活动。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处分;

2.建筑企业专项工作负责人或长期从事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策划、协调能力;

4.具备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具备讲师台风并掌握一定的授课技巧;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6.在企业专项工作领域或行业教育培训领域中表现突出,荣获省级以上教育培训类荣誉证书的专家优先聘用。

(二)从业范围

1.工程建设企业或其他教育培训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2.申报人擅长的授课领域包含但不限于:绿色建造、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建筑财税、法律法规等;

3.申报人擅长的授课主题包含但不限于:机电安装、安全生产、税务筹划、资质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

三、推荐要求

(一)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全国性专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向我会推荐。

(二)推荐材料

1.个人须填写《工程建设行业培训专家申请表》(附件1),推荐单位须填写《工程建设行业培训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上述表格电子版可通过协会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个人须提供一段5至10分钟的讲授视频,内容不限;

3.个人须提交1张本人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三)其他说明

1.推荐材料须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其中:申报表和推荐表须包含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文档各1份;

2.上述材料须整体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peixunbu3472@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推荐人+电话;

3.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四、聘用办法

(一)推荐专家经我会研究同意后,列入工程建设行业培训专家库,由协会颁发专家聘书,有效期3年,并向有关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共享专家人才名单;

(二)聘用结果于2021年7月1日前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亚梅、王海波、孙鑫、郑求松

电 话:(010)63253461、63253464、63253415、6325347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附件:1. 工程建设行业培训专家申请表

   2. 工程建设行业培训专家推荐汇总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1年4月13日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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