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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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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21 09:40

中施企协财税字〔2021〕3号


各建筑央企、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总结推广建筑财税管理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建筑企业财税管理水平提升,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案例为近三年建筑企业财税管理实践成果,题材围绕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投融资、财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在实践应用中作用突出,有一定的先进性、引领性和实用性;对同类业务工作有借鉴、指导意义,具有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二)案例内容、数据必须真实,描述要客观,如发现弄虚作假和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若案例涉及商业秘密或隐私,须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三)案例撰写应条理清晰、逻辑缜密、重点突出,篇幅12000字以内。

三、案例申报

(一)填写《2021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按照案例格式要求(附件2)撰写案例,电子版可从我会官网(www.cacem.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2021年7月15日前将案例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案例成果(word版)发至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如有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

四、案例遴选

协会将按以下程序对征集的案例进行遴选:

(一)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案例进行初审。

(二)组织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对案例进行评审。

(三)召开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进行评议。

(四)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其他事项

(一)案例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协会将选择部分典型案例进行答辩和交流。

(三)对遴选出的典型案例,纳入我会财税管理典型案例库,并编辑汇编。

(四)协会拥有对案例成果的使用权利

六、联系方式

刘亚梅:010-63253461、13801032974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邮   箱:jianzhucaishui@126.com


附件:1.2021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申报书

   2.案例格式要求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文件下载:关于征集2021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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