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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在住建系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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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中村改造事务中心、房产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各行业协会:

  《关于在住建系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0日

关于在住建系统开展领导干部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20〕7号)要求,省厅党组决定在全省住建系统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资金安排、物资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住建行业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资金安排、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各级住建部门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全面了解掌握专项整治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事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5月底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并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具体实施计划报省厅备案。要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工作,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启动实施改革措施;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在有效遏制腐败、规范用权行为、深化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以全省住建系统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或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或职务影响,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1.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问题,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违规改变城乡建设规划;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违规要求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利用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

  4.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是: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各级住建部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运用近年来全省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资金安排、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法纪敬畏。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资金安排、物资采购等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要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综合运用建立项目台账、填报统计表格等措施,逐个项目、逐个环节抓好自查自纠,力争做到不漏项,防止瞒报、漏报。驻厅纪检组协助党组搞好排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

  (三)切实查找纠正问题。在自查中,要把工作做细做扎实,确保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提醒教育;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对于在自查自纠中掩盖问题、回避矛盾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问题线索移送。要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资金安排、物资采购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对涉及其他执法部门管辖的线索要及时移送。

  (五)加强权力有效监督。要坚持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资金安排、物资采购等领域用权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纪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密切关注“拍脑袋”决策、随意确定项目投资规模等问题,科学研判处置;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六)加大重点行业管控。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工程审批、房地产手续办理、物资采购、资金安排、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将“围猎”领导干部、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实行动态台账管理。认真分析梳理行业管理中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改进监管方式,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遏制住建领域行业腐败发生。

  (七)扎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资金安排、物资采购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住建行业违法主体黑名单,明确禁限情形、程序和时限,强化联合惩戒。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资金安排、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严峻形势,着眼规范住建系统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净化住建系统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坚决贯彻执行省厅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夯实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任务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紧紧围绕专项整治任务抓落实,切实防止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发生,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

  (三)健全推进机制。省厅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住建系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开展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县住建部门按照省厅做法,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专班、集中办公,细化任务分工、定期会商研判,动态跟踪落实。加大对辖区内县区住建部门开展工作的指导力度。

  (四)加强督导考核。要将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形成务实导向,鼓励探索创新,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同纪检监察部门会商,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五)营造整治氛围。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和手机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工作安排、政策要求等,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总结推广整治经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

陕西省住建系统开展领导干部

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一兵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任 勇 副厅长

      茹广生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浩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卫军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付 涛 厅总工程师

      胡汉利 厅总规划师

  成 员:何 波 厅办公室主任

      王友志 厅人事处处长

      赵 鹏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罗鹏飞 厅住房保障处负责同志

      张 丹 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宋世锋 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胡亚红 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蒋 卫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胡世民 厅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王宏宇 厅村镇建设处处长

      杨 帆 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张伟成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顺利 厅机关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张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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