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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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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字〔2020〕15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部署,进一步探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投资效益,根据《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服务工作(以下简称“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咨询方式及内容

(一)咨询服务内容。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是依据团体标准《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标准号:T/ZSQX002-2018),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的质量控制、提升咨询评价服务。它包括基础性服务和扩展性服务,基础性咨询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1)。扩展性咨询是指根据工程管理提升的需要,提供除基础性咨询内容以外的其他质量有关咨询服务。

(二)咨询服务方式。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由总工委办公室与项目商定《咨询方案》,采取“线上咨询”与“线下咨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上”咨询通过“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平台”进行。项目注册后,按时上报《咨询方案》要求的相关资料,专家组提供咨询服务。平台进入方式:我会官网主要业务活动栏目点击“质量咨询”。

“线下”咨询由总工委办公室按照《咨询方案》,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组织专家对委托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委托单位也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随时请求提供现场咨询、评价服务。

二、咨询项目条件

参与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可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条件,建成后具有完整使用功能的拟建或在建工程。其中,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应不超过整体进度的一半;

(三)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四)在本行业、本地区和本系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代表性和先进性;

(五)具有明确的质量和创优目标;

(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

三、申请咨询程序

申请参与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的工程项目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由工程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提出申请,填写《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委托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组织相关材料。鼓励建设单位牵头申请。

(二)推荐。各行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对申请咨询的项目进行审核和推荐。

(三)受理。中施企协总工委办公室对推荐项目的咨询需求进行审核,确定咨询项目。与委托单位签订咨询协议,确定咨询方案。

(四)咨询。中施企协总工委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四、申请工作要求

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是我会探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转变升级企业服务方式、调整行业创优模式,推动行业质量水平提升的重要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推荐单位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择优推荐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工程参与,推荐咨询项目数量不宜过多。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梳理工程项目的质量需求,整理委托材料。材料需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委托表》;

2、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扫描件,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已完成的报建审批文件扫描件;

4、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5、工程建设重、难点;

6、工程项目在设计、科技、绿色环保等方面的主要特色;

7、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三)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各推荐单位可按季度确定推荐项目,于每季度开始(1月、4月、7月、10月)第一周内,将书面委托材料邮寄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义 张宇翔

电话:(010)63253458、63253417

邮箱:zgw@cacem.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编:100038

附件:1.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

      2.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委托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0年3月23日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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