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首席“专家团队”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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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科委字〔2019〕18号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增强企业原始创新能力,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创新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创新专家工作模式、丰富专家工作内容、拓宽专家工作范围,现决定组建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首席“专家团队”。 一、工作目的 (一)集聚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通过首席“专家团队”的工作模式,把行业内顶尖专家集聚起来,在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同时培养造就一批战略性科技人才。 (二)张扬科技专家的创新能力。通过首席“专家团队”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科委专家的智库作用,为行业科技创新规划制定、重大科技课题攻关、重大工程项目建造提供智力支持。 (三)誉奖科技专家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工程建设过程也是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过程。广大科技工作者长年奋战在科研一线,为优质安全高效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建立首席“专家团队”,从行业的高度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技术能力和突出贡献给予肯定和认可。 二、主要工作 (一)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发挥专家团队在技术方面的专业优势,针对工程建设行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研攻关,组织策划研讨、交流及专题论坛等创新活动,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 (二)促进科技成果推广。依托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平台,通过组织开展成果推介会、科技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会议活动,加大行业内优秀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参加协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帮助企业提高科研成果的总结和提炼水平。 (三)开展科技创新咨询。按照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针对行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解决重大工程建造技术难题。 (四)加强科技人才培养。首席“专家团队”还要在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在各项科技创新活动中擅于发现、推荐和培养人才,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工程建设行业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三、开展试点 首席“专家团队”工作模式是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的一次创新,为了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拟采取试点先行、样板引路的方法,待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全面铺开。第一批选取隧道及地下工程、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煤炭工程四个专业为试点,组建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委员会首席“专家团队”。 每个专业首席“专家团队”由10至15名专家组成。 四、专家推荐 (一)推荐程序 由各行业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统一组织推荐。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可自行组织推荐。 (二)推荐标准 首席“专家团队”的成员应具体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熟悉工程建设行业国内外科技创新动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多年奋战在科研一线,科技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形成了多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取得过发明专利、国家级工法等知识产权,并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三)推荐资料 上报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首席专家团队推荐表(盖章原件); 2.专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所在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 4.现任职务的任职令扫描件; 5.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6.个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书扫描件; 7.个人取得的发明专利、国家级工法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采用A4纸规格,平装胶订成册,不同部分以彩页隔开。 (四)推荐要求 应在专家个人自愿和所在单位同意基础上,坚持公开透明和实事求是的推荐原则。 1.请各单位按试点专业要求推荐首席“专家团队”候选专家1至3人; 2.各单位推荐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方面的专家,还应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3.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原则上应是企业在职工作人员,两院院士除外; 4.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推荐函和专家材料(推荐表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快递至协会科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鹤010-63253419 李醒冬010-6325347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4层 邮编:100038 附件: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首席“专家团队”推荐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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