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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协助开展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及结算情况调研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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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建协函〔2019〕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
  2013年至2016年,我会联合各地区建筑业协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多次向全国人大法工委申请对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审查,并建议予以撤销。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此高度重视,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于2017年2月印发了《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以下简称《研究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所制定或者批准的与审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开展自查,对有关条款进行清理纠正。这是广大建筑行业协会共同努力的成果,受到了建筑业企业的充分肯定,也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影响。
  为了解法工委《研究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其对建筑业企业的实际影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制订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国家审计署工信建设审计局与我会共同开展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的决算审计及结算情况专题调研(委托函见附件1) 。
  调研范围为2017年以后竣工的以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投资主体的建设工程。
  为保证调研质量,切实掌握企业实际情况,请每家协会组织不少于20家企业认真填报调查表(见附件2,电子表格可从我会网站下载),并于11月30日之前将excel表格和企业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officeccia@163.com。
  联 系 人:赵晓莉
  联系电话:010-62137191

  附件:1、审计署工信建设审计局《关于委托开展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及结算情况调研的函》
     2、建设工程的决算审计及结算情况调查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9年11月7日


文章分类: 中建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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