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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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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

  为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导向引领作用,我会决定开展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二)申报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建筑面积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特殊情况下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偏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市政、交通等其他工程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三)申报工程开工手续要齐全,并于2016年6月底以前即开工,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四)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且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

  (五)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六)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列入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附件:关于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的通知--建协[2016]43号

附件2 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

附件3 第六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汇总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建造与施工分会


文章分类: 中建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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