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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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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发〔2018〕112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

  现将2018年度申报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陕的建筑业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重点扶持企业:

  1.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且二级以上总承包资质不少于4项(含一级)、年度完成产值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2.已取得12项施工总承包资质中任意4项二级总承包资质、年度完成产值1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3.年度产值高于上述指标的总承包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

  4.在陕落户的省外优势企业(含在陕设立的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

  5.整体搬迁至陕西、年度上缴税收超过1亿元的央企或经重组在陕设立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的优势骨干企业。

  二、申报程序

  1.特级资质企业直接列入优势企业目录,不需要申报。

  2.按照自愿原则,由企业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

  3.省住建厅通过一体化平台和省统计局、建设系统年度统计数据,对企业的资质等级和数量、完成产值、缴税总额进行核对,符合条件企业将列为省厅相关业务处室重点培育对象,在资质晋升、评先创优、试点示范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三、申报材料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人员信息、信用信息等企业基本情况,不需要提供材料。建筑业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取消优势企业认定资格,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

  1.企业填写的《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申请表》;

  2.获奖、受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3.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2018年5月31日前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住建厅。

  附件: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申请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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