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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联审“78天”无进展,住建局等3家主管单位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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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7-20 19:03来源:温州日报

办公楼装修工程进行消防备案,但施工图经历了“78天”的联合审查,却毫无进展——浙江温州乐清某公司的遭遇引起了温州市政府、市纪委主要领导的关注……


案情回顾


乐清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公司”)对乐清市总部经济园的一处办公楼进行装修,谁知在办理消防备案的过程中竟屡屡“碰壁”——

2017年12月19日,该新能源科技公司咨询乐清市公安消防局窗口得知,需进行施工图联审和投资项目备案;


2018年1月11日,该公司通过“温州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提交了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图的审查申请。系统将该项目随机分配给浙江盛院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以下简称“盛院中心”),而盛院中心直到1月19日才以上传图纸不清为由退回项目,要求补充材料;


1月24日,新能源科技公司重新上传图纸。盛院中心于1月31日正式受理后,直至3月8日出具一审审查意见书,提出了28条修改意见;


3月21日,该公司按照要求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盛院中心于2018年3月29日出具二审审查意见书,提出了21条修改意见。

在此过程中,盛院中心办件超时达26个工作日,经意华公司多次催办,盛院中心仍然态度敷衍、办事拖拉。随后,意华公司将此事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也未引起足够重视。

调查剖析

经温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发现:中介图审机构在服务企业时没有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意识差、责任心不强,超期办件问题突出;乐清市住建局规划科接到反映后,未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问题;乐清市公安消防局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意识不足、帮扶企业不到位;温州市住建委存在对施工图审查系统和中介图审机构监管不力、对业主单位反映问题处置不力、对施工图审查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此外,设计单位提供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在客观上造成了施工图审查延误。这些问题都严重违反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精神。

问题查实后,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温州市住建委和乐清市住建局、乐清市公安消防局等3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该项目已经办结。

引以为戒

目前,由于涉事的中介图审机构——盛院中心在办理该审查项目时服务意识差、责任心不强,该中介图审机构已被严肃处理。而温州市住建委、乐清市住建局、乐清市公安消防局等3家行业主管单位也因服务、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被予以通报批评。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执纪监督治怠政”九条措施和《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典型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文章分类: 建筑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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