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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审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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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委员会审定,现将审定结果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www.zgjzy.org)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10月9日前(以发出邮戳为准)书面将有关情况寄至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10)621350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
  邮政编码:100081

  附件:1、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审定名单
     2、全国建筑业先进工作者审定名单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6年9月26日


文章分类: 中建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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