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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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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17 10:02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zwxx/zxtz/1721421063469428738.html

西安住建局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

市建发〔2023〕191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住建局、金融工作部门,人民银行陕西分行营业管理部,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2〕277号)有关精神,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作用,提高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决定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体系,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绿色增长,实现绿色金融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探索出一条符合西安发展实际、具有西安特色的财税金融支持模式,助力实现我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二、支持范围

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包括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

(一)绿色建筑。指绿色建筑的设计和建造,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等行业标准中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要求的项目。

(二)装配式建筑。按照《陕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 61/T 168)基本规定和计算要求,装配率达到60%以上的项目。

(三)超低能耗建筑。集成被动式、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技术,满足《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陕西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61/T 189)等相关标准要求,显著降低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强度的项目。

(四)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满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 129)、《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T 176)、《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等行业标准的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项目。

(五)绿色建材。获得一星级及以上认证的节能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预拌混凝土(砂浆)等材料。

三、支持措施

(一)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支持范围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提供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建材生产、建造和改造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依托绿色建筑发展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服务,有效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方面,优先保障支持范围内的项目信贷投放;在利率定价方面,持续释放LPR改革潜力,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水平,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低;在贷款受理审批方面,采取“绿色通道”模式,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投放。

(三)支持和鼓励保险机构为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供综合保险服务,完善保险条款和服务内容,做到事前预防、事中风控、事后补偿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四、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绿色信贷的申请条件包括借款单位基本条件和项目基本条件。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

(二)办理流程

金融机构在受理绿色信贷时,可参照《西安市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信贷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并制订内部业务流程及规则。

其它金融产品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附件执行。

五、监督管理

(一)住建局负责属地项目的建设监管工作,对申请绿色金融贷款的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开展目标等级评估,指导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开展建设活动。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二)人民银行辖内分支机构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好用实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深化推进绿色金融工作,并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监测分析。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建立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强化贷后管理,建立绿色金融运行风险预警、退出机制。

(三)金融工作部门在全市“政金企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下,配合住建、人民银行组织融资对接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做好融资服务,同时协调国家驻陕西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四)金融机构应做好绿色信贷审批及贷后管理工作,在贷款发放后,持续开展评估、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贷后资金流向监控,严防资金流向非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项目。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用途与借款申请一致。项目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应取得相应等级的标识证书,其他类型项目还应满足其相关标准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建局、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建筑发展的信息发布、合作共享平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宣传力度,加强绿色金融、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相关技术团队,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三)加大产品创新。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研发适合我市发展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发绿色建筑性能保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努力构建保险服务体系,保障各相关方的权益。

(四)加强检查指导。各级住建局要对绿色金融支持的项目进行常态化检查督导。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总结典型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及时表彰工作实绩突出的项目、单位及金融机构,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附件:西安市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信贷工作指引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刘永坚 电话:88668228)

附件:

西安市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信贷工作指引

一、申请条件

(一)借款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并有固定场所,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具备相应行业领域的资质要求。

2.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影响正常经 营的重大债务纠纷、诉讼、负面报道等,未列入政府黑名单等负面清单。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近 2 年无拖 欠或延期支付利息的情况(符合国家助企纾困政策的除外)。

4.行业和社会环境风险分类达到金融服务机构的相关 要求。

5.未列入洗钱风险管理中“禁止客户准入情形”或“中止或终止客户业务关系”情形的客户。

6.贷款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基本条件

1.绿色建筑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他经认定的行业机构出具的绿色建筑目标等级评估结论。

申请绿色建筑目标等级评估流程:

资料申报。绿色建筑目标等级评估申报由建设单位负责,金融、设计、咨询单位可共同参与,对各自签字盖章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模板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下载。内容包括:

《西安市绿色建筑目标等级评估申报书》

《西安市绿色建筑目标等级自评估报告》

形式审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由其对建设单位和项目是否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进行审查。

专家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他经认定的行业机构抽选行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专家意见单。

项目公示。审查结束后,将通过绿色建筑目标等级评估的项目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装配式建筑项目:陕西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联合审查报告,西安市建设项目装配式建造技术方案评审意见书(需评审项目提供)。

3.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应获得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设计认证证书。

4.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项目:应获得一星级及以上设计认证证书。

5.绿色建材:应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二、参考办理流程

金融机构在受理绿色信贷时,可参考以下程序进行,并制订内部业务流程及规则。

(一)受理申请

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向借款人详细说明。

(二)前期筛选

根据项目贷款分类,结合有关管理规范,对贷款申请进行前期判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能否纳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贷款的范围;

2.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有无不良信 用、恶意逃债、欺诈等重大不良记录;

3.国家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有要求的,是否符合相应规定;

4.按照工作需要筛选的其他事项。

(三)尽职调查

根据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和程序,对项目借款人和项目基本情况开展尽职调查,重点调查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绿色低碳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入资格;

2.是否按规定履行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取得有效期内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等;

3.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4.是否符合银行业关于信贷政策、反洗钱要求、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等项目准入的相关标准;

5.按照工作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四)项目评估

尽职调查通过后,进入评估快速通道,及时完成项目评估。

(五)贷款审查

对绿色建筑等项目的贷款评估材料及其他贷款要素进行合法、合规性等审查。

(六)贷款审批

通过审查后,纳入绿色贷款快速审批通道,作出项目贷款审批决定。

(七)贷款发放

按照规定及时发放绿色贷款,同时将已发放的贷款纳入绿色贷款或绿色融资统计,密切关注项目贷款的实际用途,确保与申请用途一致。

(八)贷后管理

金融机构要制定完善关于绿色金融的各类内部管理办法。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贷款的、竣工验收不合格、未满足其他相关标准要求的项目,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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