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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建筑财税优秀论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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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2-24 09:50

中施企协财税字〔2022〕2号


各副会长单位、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筑财税管理创新,促进财税管理创新成果的总结推广和应用,我会决定在2022年度继续开展建筑财税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论文应为近3年来建筑企业财税管理创新成果,选题应结合建筑企业财税工作实际和当前财税管理热点,突出建筑企业财务数字化建设、业财融合、财务转型以及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内容。

(二)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前瞻性以及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论文应主题鲜明、论据充分、逻辑缜密、引文严谨、专业术语使用准确,避免工作总结、讲话式的文章。

(四)作者要对论文的原创性负责,严禁抄袭。未发表过的论文申报时须附“查重”报告,查重率控制在20%以内。

(五)篇幅限制在8000字以内。

二、论文申报

(一)填写《2022年度优秀建筑财税论文申报表》(附件1)、《2022年建筑财税优秀论文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按照论文格式要求(附件3)撰写论文,电子版可从我会官网(www.cacem.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2022年7月15日前,将论文申报表(盖章扫描件)、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版)、论文成果(word版)、“查重”报告等材料发至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如论文曾获奖或发表过,请将获奖证书、发表刊物封面及目录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

三、论文评审程序

(一)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论文进行初审。

(二)组织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对论文进行评审。

(三)召开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进行评议。

(四)组织候选特等奖论文答辩。

(五)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审定,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论文。

四、其他事项

(一)论文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论文不得同时申报财税论文和财税案例;曾获得过我协会往年财税论文征集活动奖项的论文不得重复申报。

(三)对未发表过的优秀论文,根据作者自愿,推荐到财税类核心期刊上进行发表。

五、联系方式

王海波 010-63253464、13253671661

郑求松 010-63253470、13511051209


附件:1.2022年度建筑财税优秀论文申报表

   2.2022年建筑财税论文申报信息汇总表

   3.论文格式要求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关于征集2022年度建筑财税优秀论文的通知(PDF)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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