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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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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3-08 10:30

中施企协字〔2021〕10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协会《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工作(以下简称“全过程质量咨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咨询内容及方式

(一)咨询服务内容。全过程质量咨询是依据团体标准《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T/ZSQX002-2018)和《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行为导则》(T/ZSQX008-2020)开展,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供的咨询评价服务。咨询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1)。

(二)咨询服务方式。全过程质量咨询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委办公室”)与项目商定咨询方案,依照方案进行线上咨询和线下咨询。

二、咨询项目条件

参与全过程质量咨询的工程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的拟建或在建工程。其中,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应不超过整体进度的三分之一(按建安费投入计算)。

(二)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可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条件,建成后具有完整使用功能。

(四)在本行业、本地区和本系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代表性和先进性。

(五)注重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践行绿色建造理念。

(六)具有明确的质量和创优目标。

三、申请咨询程序

申请参与全过程质量咨询的工程项目按以下程序启动咨询工作:

(一)申请。由工程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提出申请,填写《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委托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组织相关材料。鼓励建设单位牵头申请。

(二)推荐。各行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对申请咨询的项目进行审核和推荐。

(三)受理。总工委办公室对推荐项目的咨询需求进行审核,确定咨询项目。确定的咨询项目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平台”注册并填报项目基础资料。中施企协与委托单位签订咨询协议,确定咨询方案。

完成以上工作事项后,总工委办公室组织向项目宣贯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理念,并组织专家组对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四、申请工作要求

全过程质量咨询是我会探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优化行业质量创优模式,推动行业质量水平提升,以及转变升级协会服务方式的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梳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咨询需求,筛选合适项目申请、委托开展咨询服务。

项目委托材料需同时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委托表》一式两份。一份与以下材料共同装订成套,一份单独装订。

2、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扫描件,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扫描件。

3、已完成的报建审批文件扫描件。

4、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5、工程建设重、难点。

6、工程项目在设计、科技、绿色环保等方面的主要特色。

7、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请各推荐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择优推荐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工程参与。

(三)全过程质量咨询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各推荐单位可按季度确定推荐项目,于每季度开始(1月、4月、7月、10月)第一周内,将书面委托材料邮寄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义 张宇翔

电话:(010)63253458、63253417

邮箱:zgw@cacem.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编:100038


附件:1.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

   2.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委托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1年3月3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工作的通知(PDF)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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