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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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2-07 00:00 陕建协发〔2017〕97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的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以及《陕西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陕质监标〔2015〕13号)有关要求,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已启动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并制定了《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现将申报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条件 1、具备标准编制能力的法人单位均可随时提出团体标准编制立项申请,协会会员单位优先,鼓励中央企业、外省企业参与协会标准化工作。 2、申报立项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② 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③ 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 二、申报范围 原则上应是建设行业施工领域的工程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以填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 三、申报方式 团体标准采取随时申报,进行立项。 四、申报要求 (一)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熟悉省内和国内外相关行业情况和标准情况; (二)提出立项申请的项目应以申报原则为基础,经过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确保可行性; (三)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协会团体标准化管理中心。 五、《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陕建协发〔2017〕96号)文件在协会网站(www.sxjzy.org)可下载。 六、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俊川 李 星 联系电话:029-87200231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邮箱:sxjzyxhzl@163.com 附件: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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