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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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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9-14 00:00

陕建协发〔2017〕76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建协《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建协(2016)24号]和《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陕建协(2017)17号],我会决定开展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单位报送的证明材料应完整、真实;内容要准确、有效,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各地市申报单位报地市建协审核把关,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以推荐函报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省属企业直接上报省建协。

3、申报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需提供工程简介、影像资料(PPT格式),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内容应包括立项背景和总体思路,关键技术、创新成果和实施效果。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单位需登录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专栏”,下载“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和“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上传资料。书面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另行上报。也可将电子版资料与装订成册的书面资料同时上报省建协。

申报时间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

三、其他:

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通过评审即为省内先进水平,其中应用的创新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时,该工程可评为示范工程省内领先水平。凡采用6项以上“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且采用其他建筑业创新技术的工程均可申报。申报示范工程由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验收等工作。经审核列为陕西省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另行发文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星 赵楠 雷靖

电 话:029-87200231


附 件:

1、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评分汇总表(试行)

2、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十项新技术)评分标准(试行)

3、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十项新技术)评分细则(试行)

4、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经济效益计算参考表(试行)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9月13日

相关链接:

《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建协(2016)24号]

《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陕建协(20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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