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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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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4-28 11:19

陕建协发〔2025〕12号


各会员单位:

为大力推进BIM技术在工程全寿命期的集成应用,培养高水平BIM技术人才,促进工程建设行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有效规范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活动,陕西省建设工会委员会与我会联合制定了《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于2025年5月11日前反馈至建筑市场发展部。

联 系 人:陈 凯

联系电话:029-87209058   17782897875

邮  箱:jzscfzb@163.com

附件:1.《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2.征求意见表


陕西省建设工会委员会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4月28日


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BIM技术在工程全寿命期的集成应用,培养高水平BIM技术人才,促进工程建设行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有效规范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竞赛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竞赛活动采用成果初评和终评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旨在通过竞赛活动选拔出在工程项目全寿命期中应用的优秀BIM成果。

第四条 竞赛活动由陕西省建设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工会”)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竞赛结果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公布。

第二章 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第五条 竞赛活动报名遵循自愿原则,报名参加竞赛活动的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程项目全寿命期中已应用BIM技术并取得相应成效;

(二)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BIM应用标准》(T/CCIAT 0083-2024)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参加竞赛活动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严格按照《参赛细则》(附件1)要求报送《BIM技能竞赛成果申报表》(附件2)

(二)竞赛活动BIM成果电子版材料(成果BIM模型,模型文件以“工程项目名称+软件名称+版本号”命名;成果汇报PPT)。

(三)参赛成果(含模型)均要求使用正版软件设计完成,软件不受品牌限制。

第三章 竞赛程序和内容

第七条 参加竞赛活动须经过自愿报名、成果初评、终评答辩三个阶段:

(一)自愿报名:竞赛活动报名遵循自愿原则,BIM成果可联合申报,同一成果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过3家,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BIM成果提交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

(二)成果初评:协会负责对报名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成果初评。

(三)终评答辩:成果初评结束后,协会将再次组织专家对初评中的一类、二类成果进行终评答辩。终评采取成果汇报、专家提问及选手答辩形式。初评中的一类、二类成果主要完成人对BIM成果使用PPT进行汇报并回答专家提问与质询,专家组结合成果材料内容和汇报答辩情况确定成果最终得分,三类、四类成果不进行现场答辩。一类、二类成果主要完成人未按时参加答辩则视为自动弃权。

第八条 竞赛标准

(一)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BIM应用标准》(T/CCIAT 0083-2024)。

(二)参赛成果必须已在实际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或运维阶段中应用。

(三)参赛成果技术水平先进、创新点突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四)BIM模型组织和建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建模方法、模型质量、模型应用的适应能力等。

(五)BIM应用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全过程、全员BIM应用水平,BIM集成应用水平,BIM应用解决或协助解决工程的技术难题或精细化管理,为工程或企业管理提质增效,创造价值,与传统非BIM技术应用对比的综合效益分析,以及成果总结形成的主要经验、教训、展望等。

(六)参赛成果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答辩能力水平。

(七)竞赛成绩由成果初评和终评答辩两部分组成,共计100分,其中一类和二类成果初评占20分,终评答辩占80分。三类和四类成果初评占100分。最终根据得分情况确定竞赛成果所属的竞赛等级。

第九条 竞赛结果

(一)成果经过初评和终评答辩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淘汰成果:其中,一类成果不超过10%,二类成果不超过20%,三类成果不超过30%,四类成果不超过30%,淘汰成果不低于10%。

(二)竞赛活动评价全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价结果在协会官网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第四章 专家构成

第十条 陕西省“秦汉杯”BIM技能竞赛专家由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经协会审定,进入专家库。

第十一条 开展竞赛活动时选用的专家,由协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成果初评设组长1人,组员2人;终评答辩设组长1人,组员4人,负责竞赛活动的评价工作。

第五章 评 定

第十二条 竞赛结果经建设工会与协会审定,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对外公布竞赛结果。

第六章 奖 励

第十三条 协会向获得竞赛等级的BIM技能竞赛单位和团队颁发奖杯和证书,择优向国家相关协会进行推荐。

第十四条 各会员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向持续参加竞赛、成效显著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 活动纪律

第十五条 参赛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有侵权,相关责任由申报单位及其团队个人承担。若参赛成果存在剽窃、弄虚作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且成果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 专家及有关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专家资格。

第十七条 所有参赛申报资料,仅限用于评价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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