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报6人“挂证”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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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9-14 09:44来源:住建部 褚*伟: 经调查核实,你在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山西鸿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众泽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67号),你于2023年7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此件主动公开) 廖*鹏: 经调查核实,你在天津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北京中实汇泽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永鑫昌达(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雪冰源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68号),你于2023年7月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此件主动公开) 胡*: 经调查核实,你在滨海置地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道菲斯黑赦释(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69号),你于2023年7月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此件主动公开)
索*永: 经调查核实,你在安徽工程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北京华采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6月6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58号),你于2023年7月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作出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的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此件主动公开)
丁*勤: 经调查核实,你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注册在天津财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7月13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70号),你于2023年7月2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撤销你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作出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此件主动公开) 孙*民: 经调查核实,你在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蓝图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52号),你于2023年7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给予你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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