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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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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4-1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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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狠抓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西安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西安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国家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任务,强化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规范安全管理档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现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以各责任主体单位自查自纠、属地住建管理部门日常巡查和市级住建管理部门专项督导为方式,以采取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和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罚为手段,以突出安全行为管理、安全现场管控、安全资料归档三个方面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影响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确保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重点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深入学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坚决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尽其责落实危大工程“五个关口,五个到位”的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严格危大工程管控

1.抓程序管理。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危大安全管控体系,重点对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方案交底、安全交底、联合验收等基本程序进行整治。

2.抓行为管理。重点对建设单位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施工单位对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以及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登记管理情况的整治力度。

3.抓档案管理。针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整治,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切实做到危大工程分类建档。

4.抓现场管理。重点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公示牌、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验收标识牌设置情况进行整治。

5.抓隐患排查。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危大工程巡查巡视情况进行整治。

(二)规范专家论证管理

1.抓专家论证基本程序。对专家论证申报、论证会议、论证内容以及论证归档情况进行整治,重点整治论证滞后、参会人员不符合要求、论证过程走形式等问题,对属地住建部门危大工程管理建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抓专家诚信档案管理。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管理办法》,重点整治专家论证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专家满意度反馈表》的上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1.搭建管理体系。属地住建管理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危大工程“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专人进行危大工程的定期检查、跟踪建档和闭合销号,层层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分片抓、分级管”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确保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可追溯”。

2.开展督导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市住建局将实行危大工程动态考核,每月从危大工程专家库抽取专家进行联合督导检查,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危大工程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全市通报,督促属地住建管理部门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3.实施信用惩戒。贯彻“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监督执法力度,按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应用于企业信用评价,严格实施联合惩戒。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15日前)。属地住建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细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动员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4月15日至11月30日)。全面启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属地住建管理部门检查、市级住建管理部门督查的步骤进行。

1.企业自查。属地住建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整改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2.属地巡查。属地住建管理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到位,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3.市级督查。市住建局将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约谈和通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21年12月)属地住建管理部门要对建设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属地住建管理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多措并举,坚决消除隐患。属地住建管理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将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日常检查的必查项,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的方式,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隐患治理“无缝隙、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健全体系,强化过程管理。属地住建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将辖区内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登记建档,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实时更新档案信息,通过摸清辖区危大工程底数,实行“全链条”监管,将联络员信息和季度报表分别于4月16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

附件:

1.联络员信息表

2.2021年建设工程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季度信息汇总表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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