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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代签字被判刑!你还敢代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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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1-19 09:46

代签、伪造资料在设计、施工中十分常见,很多同行认为这只是小事,这个案例十分具有代表性,也表明了政府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原则,给大家敲响了警钟!现在大部分项目存在人证不合一现象,造成代签字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给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质检员、安全员代签字,责任十分之重大!

有时迫于领导强压,最终只能妥协,殊不知弄不好会有牢狱之灾!如果你现在正在做着代签的工作, 正好遇到了这类不合理要求、想直接拒绝又不知如何开口,请把这篇文章转至朋友圈,义正言辞的宣布:“代签非小事,如果你不能替我坐牢,那么就别要求我代签”!!!!虽然这种现象一时之间难以改变,就算难于上青天,我们也要表明自己态度,并且适当的保护自己


  事故回顾

2019年1月23日9时15分,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在建工程项目10号楼塔式起重机在进行拆卸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80余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塔式起重机安拆人员严重违规作业,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5.0.4、《山东大汉QTZ63使用说明书》第8.2.1等规定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1.在顶升过程中未保证起重臂与平衡臂配平,同时有移动小车的变幅动作;2.未使用顶升防脱装置;3.且未将横梁销轴可靠落入踏步圆弧槽内;4.在进行找平变幅的同时将拟拆除的标准节外移。以上违规操作行为引起横梁销轴从西北侧端踏步圆弧槽内滑脱,造成塔式起重机上部荷载由顶升横梁一端承重而失稳,导致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墩落,引发此次塔式起重机坍塌事故

  代签字的处罚

4.陈立祥,男,46岁,群众,华容县永胜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资料员,假冒他人签字,伪造塔式起重机工程技术资料,应付监理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分类: 建筑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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