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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一行到访我会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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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0-30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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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鹏,立案庭庭长马军一行2人到访我会,就协会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成立建设工程纠纷调解组织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协会会长许龙发、副会长兼秘书长向书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亚强、合伙人徐健一同参加了会见接待,双方进行了座谈。

会上,张鹏副院长、马军庭长分别介绍了碑林区人民法院有关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协会设立建设工程纠纷调解组织给予肯定。指出,人民调解组织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来陕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碑林区人民法院立足调解主阵地,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企业解困,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出实招,求实效。希望协会与碑林区人民法院成立建设工程纠纷调解组织,为企业解决诉前调解,建立多元化矛盾调解机制。

向书兰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张鹏副院长、马军庭长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陕西省建筑业的发展历史、组织架构和会员情况。她表示,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汇聚了众多大型建筑工程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及专家资源,协会在调解建设工程纠纷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相较于其他调解组织更专业、更高效、成功率更高。

许龙发会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成立纠纷调解组织是一件非常必要的工作,帮助会员企业解决劳务等各类纠纷是为会员企业服务的一件好事。希望协会今后在帮助会员企业调解纠纷等方面与碑林区人民法院长期合作,加强联系,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文章分类: 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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