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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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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9-11 10:15

陕建协发〔2020〕194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建教档发[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报名参加。

联系人:王鑫 、刘卫兵、王仙

电 话:029-87200231

邮 箱:sxjzyxhzl@163.com

附 件:关于做好2020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陕建教档发〔2020〕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房产局,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园林环卫局、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直各单位,省级建设类社会团体: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54号)精神,结合我中心职能(省人社厅对我中心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批复),现将我省建设行业2020年度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岗、在聘的从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二、培训内容、形式及要求

1.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面授学习内容为《弘扬延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专业科目面授学习内容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2.继续教育形式:我基地采取线下报名缴费、课程面授、网上考试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学时及考核结果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文件要求,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人事单位审核。学员可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4.学员首次报名学习前请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jxjy.xidian.edu.cn)”,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方可报名学习。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

1.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2020年9月2日起

2.培训时间(节假日除外):2020年9月—12月

四、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号)要求,培训费用按5元/学时收取,培训中使用的书籍按发行价格代售。

名称: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

账号:087855120100330006964

开户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若单位转账的,请将银行回执复印件交到我中心财务科。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6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北门(路东侧院子南二楼203干部培训科)

联系人:蒲中岳    15991805777

    李 雯   13720553521

    石建岗   15829252497

联系电话:   029-89628867 (干部培训科)

邮 箱:443910118@qq.com;783171500@qq.com


附件: 2020年度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日

文章分类: 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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