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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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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9-10 09:14

建协〔202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有关分支机构: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协〔2018〕18号)的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办法。
  二、请参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和光盘资料。2017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可按上述要求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三、为降低新冠疫情对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影响,2017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期内不需申请换发。
  四、对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17年至2019年。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五、此次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
  联系单位:会员服务与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徐亚军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科技大厦5层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8118657,17813178219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0年9月4日

文章分类: 中建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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