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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2020年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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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发﹝2020﹞108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人):

2020年6月24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公布了劳动监察部门认定的2020年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为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强化舆论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案件进行通报。

对通报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人员自通报之日起,记入不良记录一次,有效期一年;一年内停止在全省的招投标活动;停止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业务;所涉及自然人,各总包企业、专业企业、劳务企业不得聘用;所涉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清除出陕西市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格落实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要加大对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把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全覆盖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一项任务抓紧抓好,省厅将视情适时对各市(区)、县的落实制度情况进行通报,坚决杜绝因不落实《条例》要求的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附件:

1.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2020年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表

2.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9日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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