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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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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建协函〔202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有关委员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于今年4月8日联合发出《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的通知》,对举办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做出部署和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赛申报截止时间从原通知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 7月31日。
  二、推荐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BIM参赛成果时,以各地方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为主,各地方建设工会积极配合,推荐函和《第五届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推荐汇总表》应由各地方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和建设工会联合盖章,共同推荐。
  三、竞赛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BIM模型、应用范围、创新性、系统性、效果和效益、体系保障等。
  四、大赛流程
  初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依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参赛成果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淘汰。
  预赛:由评审委员会审阅参赛成果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推荐入围一类成果、二类成果、三类成果。
  决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一类、二类、三类成果进行再次综评审查,组织入围一类成果项目的团队参加决赛,进行演示答辩,由专家现场评判并打分。如新冠肺炎疫情仍影响较大,第五届BIM大赛答辩将采取视频答辩方式。
  公示、公布:通过评审的一类、二类、三类成果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并公布比赛结果。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文章分类: 中建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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