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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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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财税字〔2020〕3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税专家的引领、指导作用,提高协会财税服务质量,促进建筑企业财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会决定增补一批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请各关联协会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建筑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组织建筑企业财税、金融等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开展调研,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四)推动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建设,促进建筑企业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

(五)总结推广财税管理的先进经验,帮助企业研究解决财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六)其他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熟悉国家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从事财税相关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较强的调查分析能力、工作策划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申报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建筑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资金、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含副职);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财税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

3、与财税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专家。

三、申报要求

(一)在个人自愿基础上,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各省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或建筑央企总公司择优向我会推荐;

(二)2020年8月31日前,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word版)、申报表(word版及扫描件)发至我会邮箱;

(三)经我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审定合格的,正式聘为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并颁发聘书。

四、联系方式

冷   欣:010-63253461,18641595693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邮   箱:jianzhucaishui@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 www.cacem.com.cn

附件: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               


关于增补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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