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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建设行业创新技术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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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3-31 00:00

陕建协发〔2020〕56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外省驻陕办事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促进科学技术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工程的管理工作,经研究,我会决定对专家重新登记,成立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建设行业创新技术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作风正派,严格自律,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上,60岁以下(全国知名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专家推荐范围

(一)专业范围:

凡是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冶金、煤炭、有色、石化、电力、水利等专业专家均可申报推荐;

(二)专业条件:

1、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

2、来自施工企业的专家应担任或曾担任过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创新技术负责人,或重点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甲级资质勘察、设计企业的副总工程师(含)以上职务。

三、申报推荐办法

1、凡属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的原聘专家,请各单位根据专家推荐条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并更新相关专家信息;

2、采取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协会审定的原则进行聘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专家推荐条件进行认真遴选、推荐。

四、申报程序

申报推荐应本着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确保质量。上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附件1和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各一份);

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个人所获荣誉(扫描件);

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同意盖章后,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均以电子邮件形式由推荐单位统一发送我会质量部邮箱。(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每人只限定报一个专家委员会)

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后,确定专家库名单,并在我会网站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   仙、王   鑫

电 话:029-87200231   029-87209118(兼传真)

邮 箱:sxjzyxhzl@163.com

地 址: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1509室

邮 编:710003


附件:

1、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建设行业创新技术专家委员会申请表

2、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建设行业创新技术专家委员会人员汇总表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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