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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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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发﹝2020﹞7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培育力度,现将2020年度申报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在陕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业企业可申报重点扶持企业:

  1.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且二级以上总承包资质不少于4项(含一级)、上年度完成产值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2.已取得12项施工总承包资质中任意4项二级总承包资质、上年度完成产值1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3.上年度完成产值高于上述指标的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

  4.上年度完成产值高于3000万元以上或新签合同额3亿元以上的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

  (二)拟在陕落户的省外优势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申报重点扶持企业:

  1.拟在陕落户的省外优势企业包括:央企整体搬迁至陕西,或经重组在陕设立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省外优势企业在陕落户,或在陕设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

  2.拟在陕落户的省外优势企业近三年来在陕完成建筑业产值每年均在5亿元以上,且在陕已完成拟申报类别一级资质要求的工程业绩两项、竣工或在建项目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库、实名制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完成的建筑业产值以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筑业企业快速月报数据为准(须每月按时上报),并参考省统计局统计数据。

  以上两类申请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严格执行陕西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陕西)、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等网站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

  3.严格执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准确上报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快速月报、住建部建筑业企业月度报表,没有漏报、错报、不报等现象,且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快速月报数据与省统计局季度报表数据一致。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的资质等级、人员信息、信用信息等企业基本情况,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建筑业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取消优势企业认定资格,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

  (一)注册地在陕的建筑业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来生产经营情况、市场拓展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获奖,以及解决有意愿有能力未脱贫劳动力、支持脱贫攻坚所做工作等,同时填写《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申请表》;

  2.企业获奖、受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3.年度纳税材料、上报省统计局的季度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2020年4月20日前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住建厅建管办(电话:029-63915833,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九层66号),逾期不再受理。

  (二)拟在陕落户的省外优势建筑业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来在陕生产经营情况、在陕落户及整体发展战略布局,在陕工程项目情况(含已竣工和在建项目),获奖,以及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所做具体工作等,同时填写《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申请表》;

  2.企业获奖、受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3.上报省统计局的季度报表和其他能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拟在陕落户的省外优势建筑业企业,取得在陕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后,直接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仅限一家企业),申报材料报省住建厅建管办(电话:029-63915833,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九层66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1.按照自愿原则,由企业向省住建厅直接提出申请。

  2.相关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本省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直接列入优势企业目录,不需要申报。

  3.企业大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解决有意愿有能力未脱贫劳动力在本行业就业的,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省级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2020年1月25日至2月27日24时)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由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

  4.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可以统一、择优向省住建厅集中推荐当地优秀企业。

  5.省住建厅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企业的资质等级、统计报表完成产值和缴税总额、实名制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核,企业上报省统计局的季度数据与省住建厅统计系统数据不一致的,不予认定。

  附件: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申请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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