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度优秀建筑财税论文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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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财税字〔2020〕1号
为进一步鼓励财税学术研究创新,推动财税学科发展,促进建筑企业财税人才培养和财税理论成果的推广应用,我会继续开展建筑财税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一)参评论文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税体系建设等决策部署,紧密联系建筑企业财税工作实际,坚持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目的。 (二)论文题材围绕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内容,具体选题包括但不限于:减税降费效应分析、投融资管理创新、会计核算管理创新、财务新技术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会计应用、“一带一路”国际业务财税管理、财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 (三)体现建筑财税改革的经验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论文主题鲜明,论据充分,逻辑缜密,引文严谨,专业术语使用准确,避免工作总结、讲话式的文章。 (五)作者要对论文的原创性负责,严禁抄袭。 (六)已发表、已获奖和未发表的论文均可以申报,论文篇幅限6000字以内。 二、论文申报 (一)参评的论文须填写《2020年度优秀建筑财税论文申报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可从协会官网www.cacem.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请论文作者于2020年8月3日前将论文申报表电子版(word版)和论文电子版(word版)发至协会邮箱,申报表和论文不要转换成PDF格式,对已获奖、已发表的论文,请将获奖证书、发表刊物封面、目录等一并发至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 三、论文评审 (一)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论文进行初审,并安排专业“查重”机构对未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查重”,“查重率”超过20%的,取消参加资格。 (二)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分组评审、打分。 (三)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对论文进行评议。 (四)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对优秀论文进行审定,并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其他事项 (一)论文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会将选择部分优秀论文在9月份举办的“2020年建筑财税大会”上进行发布和交流。 (三)对未发表过的优秀论文,根据作者自愿,将推荐到《财务与会计》《税务研究》《中国税务》《中国总会计师》等财税类核心期刊上进行发表。 五、联系方式 冷 欣:010-63253461,18641595693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邮 箱:jianzhucaishui@126.com 网 址:ww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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