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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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财税字〔2020〕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财税管理水平,助力建筑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推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示范借鉴作用,我会继续开展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主要征集2016年1月以来建筑企业财税管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应用等领域发生的实践案例,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资产管理(含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新技术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共享财务)、“一带一路”国际业务财税管理、PPP项目财税管理、研发投入与创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在实践应用中作用突出,有一定的先进性、引领性、实用性;对同类业务工作具有借鉴、指导意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二)案例应具有独创性,内容、数据必须真实,描述要客观,如发现弄虚作假和抄袭,将取消参加资格;若案例涉及商业秘密或隐私,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三)案例撰写应条理清晰、逻辑缜密、重点突出,篇幅限12000字以内,格式要求详见附件《申报书》。 三、案例申报 (一)申报单位须填写《2020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申报书》(详见附件,电子版可从协会官网www.cacem.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请于2020年8月3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发至协会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 四、案例遴选 我会将按以下程序对征集的案例进行遴选: (一)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案例进行初审; (二)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分组评审; (三)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评议; (四)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其他事项 (一)案例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对遴选出的优秀案例,纳入我会财税管理案例库,并编辑出版发行。 (三)我会拥有对优秀案例成果的使用权利。 六、联系方式 冷 欣:010-63253461,18641595693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邮 箱:jianzhucaishui@126.com 网 址:ww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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