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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分类有序 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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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发〔2020〕4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中村改造事务中心、房产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水务局、咸阳市水利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分类有序推进我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厅《住建行业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二十二条措施》要求,省厅制定了《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分类有序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认真落实,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分类有序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4日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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