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内容详情

副标题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174
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发〔2019〕121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585号),组织开展三类示范,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示范类别
  1.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2.园区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企业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二、申报要求
  1.请我省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城市,积极组织开展城市、园区、企业的示范创建活动。西安市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申报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2.示范方案编制,要充分体现发展实际、发展要求,强化示范引领。严格对照创建条件、要求,科学确定建设任务。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示范城市的市(区)应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厅。
  2.园区类、企业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厅。
  四、相关事项
  1.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逾期不予受理。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585)请在住建部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mohurd.gov.cn)
  3.省厅于11月18日前按住建部通知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核,在规定时限内向住建部推荐、报送申报资料。
  联 系 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孔 珺
  联系电话: 029-63915778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5日


文章分类: 其它文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