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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2018~2019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廉政建设情况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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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建协函〔2019〕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2018~2019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于2019年9月10日前顺利结束,为了解和掌握相关单位和人员在今年复查过程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你单位推荐工程的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认真、如实填写鲁班奖复查工作情况反馈表(见附件)。设纪检部门的单位,须在表中加盖纪检部门印章,没设纪检部门的民营企业,须在表中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如未在规定时间填写提供,则视同放弃参评。
  请各推荐单位汇总各自范围内全部单位的鲁班奖复查工作情况反馈表,于2019年10月15日前寄至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评选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802,电话:010—62164328)。


  附件:鲁班奖复查工作情况反馈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9年9月29日


文章分类: 中建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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