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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会员企业融资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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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财税字〔2019〕6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会员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实现减负债、控“两金”的目标,我会拟协助会员企业对接金融机构,利用资本市场解决资金管理难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金融机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

建筑企业可以将应收甲方的款项打包,由金融机构在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出售,从而实现应收账款的提前回收。应收款甲方资信较好的或者建筑企业自身评级较高(公开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的企业,可尝试采用该方式,提前回笼资金,降低应收款对资金的占用。最终可行性和资金成本依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详见附件1。

建筑企业可以将应收甲方的款项打包,由金融机构在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出售,从而实现应收账款的提前回收。应收款甲方资信较好的或者建筑企业自身评级较高(公开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的企业,可尝试采用该方式,提前回笼资金,降低应收款对资金的占用。最终项目可行性和资金成本依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详见附件1。

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建筑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的列入财政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库的PPP项目,在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提前收回投入的资金。具体详见附件2。

三、为项目甲方(政府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融资

当项目甲方为地方政府旗下的城投公司时,可以通过介绍金融机构为甲方发行债券,帮助甲方完成融资,从而促进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具体详见附件3。

现就以上三类金融服务,向各会员企业征集具体业务需求。请有需求意向的企业填写《建筑施工企业融资需求调查问卷》(附件4),于10月10日前发至我会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

联系方式: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冷   欣:010-63253461,18641595693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邮   箱:jianzhucaishui@126.com

网   址:ww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附件:1、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介绍

      2、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介绍

      3、为甲方(政府平台公司)提供债券融资服务

      4、建筑施工企业融资需求调查问卷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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