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发文加强省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2019-08-12 10:33浏览数:152次
住建行业的朋友们,说起省级文明工地,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 近日,省住建厅就关于加强省级文明工地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对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程序、评选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细致要求,以下是小建做的笔记重点,请参考。 评选范围 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评选范围 申报范围为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申报规模应符合以下标准: (1)西安市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各地市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 (2)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000座以上的体育馆;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800座以上的影剧院;高度20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3)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1)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市政道路工程长度800米以上;全长400米以上或单跨5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长度4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日供水3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3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占地1.5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2)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以施工标段为单位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已开展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的市(区)的工程项目,应被评选为市级文明工地方可申报省级文明工地。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规范;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和施工需要,严格贯彻实名制管理要求。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为“优良”等次;现场管理达到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应用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能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高的管理手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临时消防设施与在建工程施工同步设置。 工程项目质量体系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实行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的全过程管理;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工序施工落实相应规定;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实行样板引领,直观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遵照落实。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绿色施工现场节能环保效应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场内路面硬化、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土方湿法作业、垃圾密闭清运),防尘、降尘、降噪效果明显;生活环境整洁卫生,除“四害”措施到位。 施工现场功能区域划分清晰、合理,区域隔离、封闭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现场公示标牌、标语规范;办公条件干净文明整洁,使用功能齐全;办公用房、临时设施等安全可靠、可周转利用;生活设施配备到位且符合人性化、标准化和节能要求。 新技术应用应达到住建部公布的《建筑业十项新(2017版)》中的6大项及以上。 建筑施工应用BIM技术等科学管理方法的;工程建设过程积极应用装配式技术的;应用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较为突出的;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受到表彰的;在省级文明工地评选中予以鼓励加分。 项目开工以来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的;因建筑施工扬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问题行政处罚的;脱离地方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 申报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应在±0.00-主体封顶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完成建安工程量20%-80%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填报《陕西省级文明工地评选申请表》,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评合格后,每年上半年2月20日前,下半年8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集中推荐上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申报资料包括: 1.陕西省级文明工地评选申请表; 2.市级文明工地相关评选文件(已开展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市(区)的工程项目); 3.项目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建设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证; 5.U盘一个,内含配有解说词的5—10分钟反映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影像(内容包含:工程概况、工程目标及管理措施、工程的特点与亮点、新技术推广使用、标准化达到的程度等)。 施工工期不超过半年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随时申报,不受申报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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