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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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科委字(2019)10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思想,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安排,我会决定在工程建设行业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上报,经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审核把关后,推荐到科委办公室。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直接向协会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所有申报的项目应获得过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原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评出的科学技术奖的最高奖项; (二)提名项目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四)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在推荐之列(创新团队除外); (五)经201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创新团队除外)。 三、其他事项 (一)各关联协会限推荐一项提名国家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各关联协会要严格把关,认真填写推荐函和提名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并将推荐函(纸质版)和提名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拷入U盘),于7月19日前快递至协会科委办公室; (三)申报项目经行业权威专家审核把关后,择优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名。 联系人:李醒冬、孙 鹤 电 话:010-63253478、6325341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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