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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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建协〔201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有关分支机构: 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和《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协〔2018〕18号)的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办法。 二、请参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和光盘资料。2016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可按上述要求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三、对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16年至2018年,其中对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16年至发布时。 四、对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五、此次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 联系人:安 静 通信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04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35075 传真:(010)62135023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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