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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督导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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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质发〔2019〕103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住房和城建局(综合执法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部署安排和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有效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3月11日至22日,省厅组织三个工作组,区分陕北、关中、陕南三个方向,依据《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对全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导考核,坚持督查与考核相结合、查企与督政相统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和现场察看等方式,对15个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47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导考核,下发执法建议书6份,并就存在的具体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从督导考核情况看,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能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建立工程台账、公示“红黄绿牌”等监管举措,层层传导压力,步步压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多数企业能够主动担当社会责任,自觉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规范施工作业秩序,立足现有条件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属地主管部门管理平台实现联网,进一步提高了扬尘防治效果。西安、宝鸡、安康、汉中、延安市及西咸新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绘制作战路线图,开展全天候巡查,并适时召开建筑扬尘防治推进会和观摩会,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榆林市中心城区所有商混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设施安装联网率达100%,所有在建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截至2018年底中心城区商混生产企业均在上料口修建了不少于2000平米的密闭防尘棚,全部实现封闭式防尘管理。西安、咸阳、韩城市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月报工作落实较好,情况详实、数据准确、报送规范。
  二、主要问题
  但督导考核中也发现,各地在开展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时还不同程度存在执行不力、落实不严、标准不高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入不足,经费保障不得力。有的建设单位扬尘防控意识淡薄,只关注工程进度,不重视扬尘治理,没有按要求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有的施工企业不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个别项目在扬尘防治基础设施尚未配备的情况下即仓促复工。
  (二)执行不好,末端落实不经常。检查发现,有的工程项目虽然制度健全、资料完备,但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一以贯之地加以实践运用。有的虽然制定了扬尘污染防治细则,但既不组织学习培训,也不进行技术交底,个别受检项目为应付督导,存在突击补记专项会议和日常检查记录现象。
  (三)标准不高,防尘措施不到位。用“六个百分百”要求来衡量,受检项目当前还存在不少差距,如裸土覆盖不严密、垃圾清运不及时、物料堆放不归类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工地外围做得比较好,作业区域很混乱;有的安装了监控设备,日常维护跟不上;有的编制了扬尘治理方案,却没有涉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内容。
  (四)政令不畅,信息报送不及时。省厅明确要求各地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于每月24日前上报辖区当月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情况,以便加强扬尘动态监管,但从第一季度贯彻落实情况来看,有的单位不催不报或者催而不报,有的虽然按时上报了,但要么数据不准,要么简单应付,侧面反映出个别业务承办人员责任缺位、履职不严。
  三、典型项目
  1.西安市蓝田县韵达西北快递电商基地总部办公楼。问题表现:①现场黄土裸露,局部垃圾清运不及时;现场建筑垃圾堆放混乱。②建设单位未与施工、监理企业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无扬尘检查通知;监理单位未制定扬尘治理实施细则;③施工单位未编制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无重污染预警记录台账和应急预案实施记录。
  2.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技侦楼。问题表现:①建设单位未成立扬尘治理领导机构,未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和施工管理办法,未与施工、监理企业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无扬尘治理专项会议记录及重污染天气停工通知;②监理单位检查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记录及通知单不全;③施工单位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无重污染预警记录台账和应急预案实施记录,无进场人员扬尘治理教育记录,未建立扬尘检查整治记录;④施工现场部分回填土未覆盖。
  3.铜川碧桂园锦阳学府。问题表现:①未向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无重污染预警记录台账和应急预案实施记录;③无扬尘治理日常检查、形势分析记录;④施工现场未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⑤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未硬化,车辆出入口未配备冲洗设施,通行路面粉尘较厚;⑥建筑土方和建筑垃圾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以严肃的态度抓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照通报内容逐个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回音,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验收不通过不复工。同时,要以此次督导考核为契机,举一反三查不足,及时补短板、堵漏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二)以严厉的举措抓监管,确保扬尘防治扎实推进。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等多种手段,严惩各种不作为、慢作为和假作为现象。并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单位,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以严格的标准抓落实,确保施工扬尘有效控制。各责任主体要自觉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提高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地担当起保护环境、净化空气的社会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实际行动推动“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促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不断步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大幅提升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如期实现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3日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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