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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登记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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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建协函〔201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我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自2012年建立以来,在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管理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更好地履行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广聚建设领域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高素质专业人才的作用,经研究,我会决定对专家委员会专家重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2、年龄在35~65岁之间,知名专家不超过75岁。
  3、来自施工企业的专家应担任或曾担任过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或重点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应是我会会员。
  4、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专家或偏远欠发达地区的专家可以放宽到副高级职称。
  5、专家类别分为工程技术类和工程管理类。工程技术类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含智慧建造、绿色施工)等;工程管理类包括企业及项目管理、工程经济、项目投融资、法律合约、信息化、企业文化、党的建设等。
  
二、申报流程
  1、自愿申请,填写《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2、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推荐。
  3、建筑工程类工程院院士可直接向我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最多不超过2名。
  4、经我会组织审核,会长办公会审定。
  5、审定认可的专家委员纳入专家库,并在我会网站上公布,统一颁发证书,有效期限5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文件一份;
  2、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申报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4、上述文件电子版(发至邮箱
zjw01062137935@sina.com)。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邢建锋、齐  馨
  电  话:010-62137935(带传真)
  邮  箱:
zjw01062137935@sina.com

  附件:1、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
     2、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9年3月19日



文章分类: 中建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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