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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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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质发〔2019〕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5日


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按照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建筑施工质量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省质量强省推进委员会《推动高质量发展2019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不断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增强企业自律意识、精品意识,推动全省建筑施工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持续开展三年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强化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管,夯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的监督检查,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基础建设。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宣传培训,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对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激励,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三是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等情况。督促企业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规范化管理,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一是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和安全事故查处问责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加大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抽查检查力度,切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落实制度不严格、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三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和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考评结果准确反映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积极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效,推动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加强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控,不断强化风险预控措施,提升关键节点管控水平,强化风险控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五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六是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与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接,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促进业务协同与流程优化,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

三、大力推进施工扬尘综合管控,提高扬尘治理工作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综合管控,促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夯实工作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预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方针,将每一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确保扬尘治理任务高标准完成。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切实提高扬尘治理工作实效;强化动态监控,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常态化管理。坚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制度,把扬尘治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纳入文明工地评选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督促所有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巡查和执法处罚力度,始终保持对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对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措施落实不严格的企业和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并在文明工地评选时实行一票否决。

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持之以恒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省级文明工地评选、创建优质工程“长安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等创先争优活动贯穿年度各项工作之中,引领企业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安全专项治理和施工扬尘防治等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突出企业主体。把各项创建活动作为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社会知名度的具体措施,不断激发企业创优内在动力,促使企业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学习借鉴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好做法、好经验,突出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牢工程质量安全基础。三是注重样板示范。组织文明工地示范观摩,引导企业建好用好质量样板区和安全体验区,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样板图片展示区、实体样板展示区、安全模拟体验区,制作使用标准化、工具式、可周转的安全防护和扬尘防治设施,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管理和扬尘治理水平。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修改完善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调整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指导思想和目标,把创建对象由单个工程项目向城市区域性群体工程转变,由地上向地下延伸,范围扩展到城市轨道交通施工项目和城市管廊建设项目,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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