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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科技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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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科委字(2019)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协会科技专家队伍建设,激发广大科技专家敬业奉献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掌握会员企业科技专家队伍底数,有针对性地管好用好现有人才,增强协会智库能力,提升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增补一批科技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熟悉工程建设行业国内外科技创新动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或技术部门负责人,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总监);

(四)地基与基础、园林古建筑、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环保、铁路“四电”、机场场道、海洋石油等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负责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技术总监);

(五)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应为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到四级;

(六)原则上为企业现职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

二、申报要求

科技专家申报推荐应本着个人申请、单位把关、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报表(盖章原件)

(二)所在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

(三)任职令扫描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五)个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书扫描件。

上述材料连同申报表采用A4纸规格平装胶订成册(申报表需word格式),并将电子版考入U盘。

三、其他事项

(一)已入库但未取得聘书的专家,本次须重新申报入库,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科技专家资格;

(二)2017年度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和二等奖第1完成人,直接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自动获得科技专家资格;

(三)如存在不适合承担评审工作、已退休或专家本人主动退出专家库等情况,请各关联协会和专家本人及时反馈。

(四)每个协会推荐专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人。

请各关联协会于3月1日前,统一将推荐的科技专家的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邮寄至协会科学技术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建、李醒冬

电话:010-63253475

邮箱:zsqxkjj@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4层

邮编:100038

附件: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专家申报表

         关于增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专家的通知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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