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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调整比例落实情况和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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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质发〔2018〕13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保证金调整比例落实情况和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陕建发〔2018〕262号)精神,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省厅组织对全省质量安全三年提升和质量保证金调整比例落实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省厅成立三个督导组,分别由厅领导任组长,抽调相关专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项目的方式,对各地市今年以来工程质量保证金调整比例落实情况和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66个,建筑面积612.5万平方米,对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进行了检查,并抽查工程检测机构42家。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能够认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厅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年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各市都进行了工程质量保证金调整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改。二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各地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组织企业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有力推动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有所加强。各地认真组织企业学习贯彻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得到加强。四是各市能够按照省厅《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部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意识不强,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存在未按规定一次性足额给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象,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够严格,对项目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纠治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够严格,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审批程序不正确、落实不严格;安全管理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真实性不强;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施工人员不能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特种设备检测备案手续不齐全,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存在总监履职不到位,监督不严格,对施工现场违规问题纠治不力等问题。

  二是检测机构落实制度规范不够严格。少数检测机构存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内部档案管理不正规,未建立不合格检测报告制度与流程,检测报告内容和检测参数不规范,台账记录信息不完善,原始记录缺少关键过程信息,检测结果无依据,检测结论不明确;部分检测人员收(接)样工作不认真,导致不符合要求的样品进入检测流程,试验操作过程不规范;检测业务信息化管理工作未有效开展,仪器设备运行记录、环境温湿度记录与实际不符。

  三、项目典型案例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存在隐患较多及问题典型的在建项目和管理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希望引起各地高度重视。

  (一)建筑施工项目

  1.铜川市翡翠华城(御锦兰庭)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道上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锐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陕西正方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存在问题:未组织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项目施工单位变更,未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证。

  2.渭南市蒲城县和兴御城项目,建设单位为蒲城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蒲城通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公示重大危险源;模板支撑系统混乱,临时用电有私拉乱接现象;未建立质量责任制,未进行严格工序管理和施工质量格验。

  3.府谷县普宇集团住宅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普宇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省府谷通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基坑周围堆料过多,扬尘治理措施未按六个百分百执行,道路硬化不到位,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临时用电搭接混乱,楼已封顶地基基础未验收。

  4.咸阳市三原县水木清华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省金城学苑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西安四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 :基坑未按要求放坡,坑内无排水沟,爬架未能执行方案,临时用电二三级箱混用,作业人员不能正确安全防护用品。

  5.安康市恒大未来城23#楼、商业中心、S6商业影城及影城地下室,地下室(一期)。建设单位为安康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未对进场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项目监理部未按规定参加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联合验收。

  6.商洛市晨光江畔假日3—1区。建设单位为商洛晨曦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未对安全施工的有关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材料员未对进场的主要建筑材料进行联合验收;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进行巡视,未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迟缓,扬尘治理措施未按六个百分百执行。

  (二)检测机构

  1.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资质证书地址与检测报告具体地址不符合,部分委托单信息不全,部分试验记录不全。

  2.商洛嘉辰建材检测有限公司:样品接收及管理混乱,检测室外放置四处混凝土试件,无唯一性管理状态标识,其中有三组试件上仅有编号均为“1”;检测室内、设备及走廊放置大量无管理标识的样品;设备检定或校准日期过期,检定日期为2017.09.03,有效日期为2018.09.02,到期后未及时检定和校准;部分试验记录不全,抽取报告编号2018GL1062的钢筋原材试验,无弯曲试验记录。

  3.神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设备运行记录信息未按规范要求填写,缺少样品编号及设备运行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收样不规范,收样人员未按标准要求对样品状态进行描述;检测报告的归档比较混乱。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监督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工作形势,主要领导要深入施工一线,严肃纠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督促企业做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进行了通报反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跟踪问效,组织进行“回头看”,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时限、任务、措施和责任,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严格依法查处,督促企业停工整改,企业整改到位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确保施工安全。

  (三)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工作。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调动县(区)主管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不断促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一步规范。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日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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