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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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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科委字﹝2018﹞6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思想,提高企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我会决定继续开展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各行业、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筑)协会(联合会)根据分配名额,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股份公司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科技创新成绩突出,科技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2017年获得过已授权发明专利及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奖。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是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包括勘察设计咨询、招投标、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产权明晰、经政府注册、具有专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企业领导班子科技创新意识强,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切实可行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资金投入有预算且所占收入的比例较高,成效突出;

(四)企业有独立的科技工作组织机构和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科技人才队伍。管理制度健全,有成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五)企业有国内先进以上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书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书包括申报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内容描述要准确、客观。申报单位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需登录“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申报表”、上传“证明材料”,并确保“提交”和“推荐”成功。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

(三)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书(网上和书面)进行审核把关,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邮寄到科委办公室。并出具正式推荐函。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5日,各推荐单位请提前向科委办公室申请领取网络申报卡号和密码。

推荐函和申报书(纸质材料),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6日前统一邮寄到科委办公室。

联系人:宗丽霞、孙鹤

电  话:010-63253479、6325341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om.cn)

附  件:1、中施企协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申报书内容及要求

       2、中施企协科技创新先进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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