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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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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教培发〔2018〕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房产局,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园林环卫局、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直各单位,省级建设类社会团体: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283号)精神,结合我中心职能,以及省人社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陕人函〔2014〕716号),批准我中心为: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基地编号:2014002号)。现将我省建设行业2018年度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岗、在聘的从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

二、培训内容、形式及要求

1.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采取面授、试卷考试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2.今年公需科目面授学习内容:《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业科目面授学习内容:《建筑安全管理》、《建筑安全生产》、《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园林给排水工程施工》等。

3.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学时及考核结果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文件要求,由学员通过统一平台进行申请,人事单位审核。学员可在统一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成绩单及证书。凡未通过统一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4.参培人员报名时请携带《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报名表》1份(请详实填写),身份证复印件1张。下载表格请登录陕西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官网。(www.sxjsjy.cn)

5.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283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需要,我中心现开展2015年度至2017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学习,需要补2015年度至2017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学习的学员请尽快报名。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

1.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8年5月28日起开始报名

2.培训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8年度培训时间为2018年5月至11月

3.2015年度至2017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学习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培训时间拟定8月份。

四、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号)要求,培训费用按5元/学时收取。培训中使用的书籍按发行价格代售。

名称:陕西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账号:087855120100330006964

开户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若单位转账的,请将银行回执复印件交到我中心财务科。

五、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到地点:西安沣华国际酒店905室

地 址:西安市长乐中路126号(公园北路与长乐中路十字西南角)

联系人: 蒲中岳   15991805777

    李 雯   13720553521

    石建岗   15829252497

联系电话:029-68753689 (干部培训科)

     029-68753683 (传真)


附件:1.陕西省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个人)

   2.陕西省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单位汇总表)




陕西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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