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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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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发〔2018〕12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公用局、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陕政发〔2018〕16号)要求,结合全省住建行业铁腕治霾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年度铁腕治霾工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治理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陕政发〔2018〕16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精神,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深入推进住建行业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不断提升扬尘治理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狠抓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大幅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减少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排放总量,为实现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增强的目标贡献积极力量。

二、组织领导

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政发〔2018〕16号)明确的职责分工,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住建行业铁腕治霾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韩一兵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厅长郑建钢、任勇同志担任,成员由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乡规划处、城市建设处、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厅电子政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负责全省住建行业铁腕治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铁腕治霾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并成立领导小组,按照规范化工作要求实施监督,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扬尘治理职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督促各地市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设工程验收中严格落实抄表到户规定,杜绝新增合表用户。同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职责扎实推进全省城市智能电表改造工作,确保2018年11月15日完成改造任务,实现居民用电抄表到户,保障居民用户享受公平合理的电价政策。

(二)建设城市绿色交通体系。指导全省城市按照中省《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的要求,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三)严格执行“禁土令”。冬季供暖期间,西安市、咸阳市(含西咸新区)、咸阳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申请,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施工,施工项目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并进行严格监管;对施工期间违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

(四)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制定出台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质机制。

(五)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按照“园林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2020年底,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100%,其他城市达到90%,县城达到70%,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8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正常天气情况下,西安等大中城市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其它次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六)积极推广绿色节能技术。制定出台《陕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改革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坚持公平开放、多渠道供气、多模式运营的原则,促进我省城市供热等市政公用行业发展,规范我省燃气特许经营活动,保障公众利益及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建设工程技术目录制度,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推动建筑围护结构,设备性能优化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 建设智慧住建平台。全省各市(区、县)要利用三年时间建立完善住建监管智慧平台,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住建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实现建筑工地空气质量数据、城市道路清扫、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提高住建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度,实现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

(二)严格施工扬尘管控。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各方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将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纳入各级文明工地考核指标,对施工扬尘治理好的工程施工项目,在评选各级文明工地时优先推荐。对落实施工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依法对违规企业从重、从严处罚,追究违法企业领导责任,并进行通报曝光。

(三)强化抑尘宣传教育。各市(区)要引导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生产、道路清扫、渣土垃圾清运等企业单位进一步提升防尘治污意识,积极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落实扬尘治理责任,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市、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调度、督导和推动力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方案落到实处,保证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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