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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智慧财务”暨建筑企业财务共享中心观摩交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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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中施企协字〔2018〕13 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交流学习财税管理的前沿理念,分享标杆建筑企业财务共享中心的成功经验,提高建筑企业财税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定于2018年5月29日在合肥市召开“智慧财务”暨建筑企业财务共享中心观摩交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著名财税专家分享“智慧财务”、财务转型、财务信息化发展趋势等财税管理的前沿理念;

(二)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中冶等建筑央企的专家分享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经验和成果;

(三)参观中铁四局集团财务共享中心。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28日全天报到, 29日交流分享、30日(上午)观摩;

(二)地点:合肥市(具体地点5月中旬另发补充通知)。

三、参加人员

工程建设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税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财务共享中心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以及企业信息化建设相关人员等。

四、会议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于5月18日前将“参会回执表”发邮件或发传真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现场交纳培训费时,只收现金,不能刷卡。建议5月18日前汇款至我会账户:

户  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

账  号:0148 0142 1000 0050

行  号:3051 0000 1483

汇款用途请注明“财税观摩会”,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需注明单位名称。其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提供企业财务信息(专票信息)。发票信息连同报名回执表一并发至我会培训部邮箱。

六、联系方式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孙丽华:010-63253461

传  真:010-63253472

邮  箱:peixunbu3472@163.com

网  址:ww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附件:“智慧财务”暨建筑企业财务共享中心观摩交流会参会回执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8年3月16日


文章分类: 中施企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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